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在第四十八条,将党组的定位由“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修改为“党组发挥领导作用”。这一修改,反映了近年来关于党组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对于推动全党更加科学准确地把握党组定位,推动党组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作为实现党的领导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在党章原来“第九章党组”规定的基础上,2015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规范。2017年10月,根据党组工作实践需要和党中央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党组的任务作了充实,明确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并赋予其发展党员和处分党员等职责权限。2019年4月,党中央修订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回应党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现了党组制度的守正创新。此次,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又对党组的定位进行了修改。这表明,新时代党组工作快速发展,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我们党对党组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根据新时代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改以来党组工作实践的发展,科学把握党组工作的规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并在第十六条对其内涵作了概括,即“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明确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更加准确地反映了党组的定位,更加符合党组工作实际,同时鲜明体现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党领导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制度的要求。基于上述认识和实践的发展,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将党组的定位相应修改为“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实现了党章层面关于党组定位规定的与时俱进。
我们要深刻理解这一修改的背景、内涵和意义,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党组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来源: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