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2023年的工作安排,我校第3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拟定于5月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5月4日—5月24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本部门情况自行安排培训,辅导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结业考试安排在5月下旬或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对象
拟于2023年上半年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三、报名时间
请各部门务必于4月28日下班前将本部门工作方案、学员名单、课程安排和学员考察培养材料一并报党校审查。凡是没有按照组织程序进行考察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不准作为本期培训学员。
四、其他事项:
(一)选拔要求
1.学生学员推荐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1年以上;
(2)考察期内各门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以上,年度综合测评名次在本班前30%(如果发现选拔的学员存在所学课程考试不及格、违规推荐等现象,党校不仅取消该学员的学习资格,还要对学员所在党总支进行通报,并在下一期培训中按照“取消1名消减2名”的原则削减该总支的学员推荐名额);
(3)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
(4)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和各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现象;
(5)经团员推优,并参加过共青团员“青马”培训,考核合格;
(6)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合格;
(7)所在学院公示结果无异议。
2.教工学员推荐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人事关系在学校,且在校工作时间满5年;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1年以上;
(3)工作中能够做到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无师德失范现象;
(4)近3年内,无教学或管理工作事故;
(5)近3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
(6)所在学院公示结果无异议。
(二)培训要求
1.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新发展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等。
2.纪律要求
要认真组织培训,列出培训课程表。对于无故缺课、不完成作业或不参加党组织的工作、活动的学员一律不准参加结业考试;对组织培训不严格、不严肃,培训走过场、走形式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
3.考核要求
结业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特此通知。
附件:1.××党总支第3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
2.××党总支第3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3.第3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推荐数量
中共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