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相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处转发〈关于运用省级党员教育平台集中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集中教育培训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底,有效组织好所属党员学习。
二、学习方式
依托河北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冀·先锋号”手机APP和河北智慧党建网,采取学习清单、课程点播的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党员收看学习,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所属党员学习工作。
三、学习内容
河北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冀·先锋号”手机APP和河北智慧党建网开办“学习二十大精神”专栏,设置“精神解读”“代表风采”“学习动态”等栏目。“精神解读”主要是党中央、中央媒体等对二十大精神的宣传阐释,省内各级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宣讲二十大精神相关视频课件;“代表风采”主要是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省级媒体摄制推出的二十大代表相关电视片资料;“学习动态”主要是中央和省级重点媒体宣传报道的我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图文新闻。
学习内容以“精神解读”和“代表风采”为主,以“学习动态”为参考借鉴,每个党支部组织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
四、登录操作
1.远教站点操作:打开联通IPTV河北远教站点,进入“河北远教”后,点击“学习二十大精神”进入页面开始学习。
2.手机端操作:打开“冀·先锋号”手机APP(下载方式:见附件1),首页标题栏点击“学习二十大精神”栏目进入学习。
3.电脑端操作:打开河北智慧党建网站,首页标题栏点击“学习二十大精神”栏目进入学习。(https://www.taiyouinfo.cn/)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党总支(或党支部)以手机APP、电脑网络为主渠道,自行确定具体学习时段、具体学习内容,有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通过“站点+手机+送学”模式确保培训全覆盖。
2.加强督导。党建工作部负责工作督导,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党总支负责工作指导,对参学范围、学习时长、学习效果进行检查。
3.及时沟通。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和效果反馈,确保学习顺利开展。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党建工作部(发送至hgzzb123@163.com邮箱)。
附件:1.“冀·先锋号”APP下载方式
2. 推荐课程目录
党建工作部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