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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部职能

党建工作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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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部工作职及能岗位职责

一、部门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部是学校董事会、党政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及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本着“职能不减、人员够用”的原则,成立的党内综合性办事机构(职能部门),履行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以及党校的相关职责;对上对外对接省委组织部有关处,省委教育工委和教育厅党建处、干部处(部分职能)、德育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德育中心)、学校政治处、学校安全工作处、信息化中心、党校,对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的部分职能;校内直接对校党委负责。

(一)组织部(党校、专职组织员)工作职责

主要履行党委组织部、党校和专职组织员的工作职能。对上对外对接省委组织部及组织员办公室,教育工委党建处、党校;对内负责党的建设日常工作和党组织自身建设。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中央、省委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的决策部署,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提出学校党的组织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实施举措,并定期检查、反馈执行情况,为保障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加强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全校基层党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和考核;做好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调整以及改选、换届工作,会同教师工作部等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的考察、培养和推荐工作。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院(系)级基层党组织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奠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监督各党组织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切实把住党员队伍的政治关和“入口关”;定期检查发展党员质量情况、撰写党员发展工作报告(总结)。

4.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好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和党内先进(集体、先进)的评选、表彰工作;加强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党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政治审查;做好党内的统计工作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校园网“党建思政”专题栏目的使用与维护;配合纪检等有关部门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受理党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教育工作和作风建设。

5.做好班子建设服务工作。按照上级党委(党建部门)要求,做好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配合上级党委(党建)部门做好党委领导班子的换届以及推荐、考察、考核等工作;当好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6.做好党校工作。研究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做好各类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工作,对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系统性的政治理论培训;开展与党员教育培训相关的课题研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校自身的建设;指导院(系)分党校的工作。

7.积极参与全国民办高校党建研究会、全国民办高校德育研究会等有关单位(组织)的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传部(统战部,新闻办公室和融媒体中心)

宣传部履行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以及新闻办公室和融媒体中心的有关职责,主要负责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大学文化建设以及各类宣传阵地的管理,内聚师生精神力量,外塑学校良好形象,为保障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完成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对上对外对接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德育处(德育中心)、思政体卫艺处、学校政治处、安全处、信息中心等部门。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开展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理论与政策研究;协助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报告活动;指导、检查基层单位的理论学习活动;配合纪委做好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检查监督校属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上级宣传部门报送理论学习动态。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教师工作部、教研工作部等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调研、指导、组织和检查工作;指导校属各单位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和协调思想政治理论课与课程思政建设;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活动管理办法并负责审批;指导和管理学校内部刊物;做好线上舆论阵地管理,开展网络信息的政治审查。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委以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分析舆情,定期向校领导报告舆情,汇编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材料供领导参考;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理舆情突发事件;撰写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

6.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制定全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指导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范全校性教职工荣誉表彰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开展校级文明单位、道德模范评比。

7.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校园文化建设规划,规范校园文化标识系统;指导校园文化活动和校园文化品牌创建;审批和管理校园宣传橱窗、横幅、标语,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做好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加强优秀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和传播。

8.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策划对内对外的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学校对外新闻发布活动;指导校属单位对外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活动;负责校级及以上重要活动的摄影、摄像以及新闻视频、音频等录制工作,收集整理、复制备份和立卷归档历史影像资料等多媒体资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对外宣传品(画册、宣传片、文化产品等)编印。

9.加强舆论工作管理。完善新闻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教工通讯员队伍、新闻中心学生记者队伍和网评员队伍建设;指导大学生相关社团管理;联系校外有关单位新闻舆论工作负责人。

10.加强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统战部门及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网络,指导和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参政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举荐、服务等工作;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及时听取他们对学校重大决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政治思想动态;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开展统战理论政策宣传与研究等。

11.积极参与河北省高校思政工作研究会等单位(组织)的工作。

12.完成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以及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分工

部长主持部内日常工作。

副部长配合部长做好宣传思想、内外宣传、信息化建设和统战工作。

副部级专职组织员配合部长做好党建日常工作、党内制度建设和党校办公室工作。

干事1兼部办公室主任,配合副部长做好内外宣传工作和融媒体中心工作。

干事2侧重网络技术维护和融媒体中心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