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七一”将至,根据河北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创先办[2010]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院党委提出以下要求。
一、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各单位要以庆祝党的生日为契机,通过评选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着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学有榜样、做有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积极开展“亮牌示范”活动
当前,我院已进入期末阶段,面临的工作多、任务重,既有毕业生的毕业离校工作,又有在校生的期末考试工作。各单位要通过佩戴党员标志、建立党员先锋岗、划分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以此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教工党员要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非毕业生学生党员在期末考试中要争当诚实守信的模范,毕业生党员要争当文明离校的模范。
暑假期间,教工党员要至少访问一位困难职工或困难学生家庭,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学生党员要深入基层,积极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三、适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党性教育
各单位要通过采取悬挂党旗、重温入党誓词、请老党员座谈、模范党员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强化其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度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平台、院报、院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形式,强化对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的报道,扩大影响力,推进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